關于《秦皇島某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的公示
關于《秦皇島某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的公示
項目名稱:秦皇島某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
委托單位: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和投資促進局
報告編制單位:世清環境科技(河北)有限公司
1 項目背景
秦皇島某地塊位于秦皇島市海港區勤政街以南,南嶺西路以東。
調查地塊歷史使用性質一直為“農用地”,根據調查地塊的《規劃條件通知書》可知,地塊未來用途屬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。根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條規定“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”。因此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受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委托,世清環境科技(河北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為“我單位”)承擔了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接受委托后,我單位立即組織技術力量對該地塊進行了相關資料收集,并進行了深入分析,并結合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對取得的地塊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補充后,按照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、《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農用地轉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有關工作規定的通知》(秦環辦〔2023〕110號)等技術規范的要求,編制完成《秦皇島某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。
2 污染識別
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(活動)、規模化養殖、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等;
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危險廢物或固體廢物堆放、傾倒、處置利用、填埋等;
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業廢水污染及污水灌溉;
地塊歷史上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、或歷史監測數據是否表明有污染風險;
地塊歷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。
現場踏勘地塊內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跡象;
不存在來自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。
3 地塊調查結論
根據第一階段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,結合前期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等資料的分析,調查地塊內無潛在污染源,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,無需開展第二、第三階段地塊境調查工作。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符合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,可以滿足未來用地的開發需求。